各学院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函》(浙教厅函〔2024〕97 号)精神,为做好2024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派名额及安排
江苏省本科院校共选派访问学者5名,访问时间为期1年。各学院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,费用由派出人员个人承担。
二、工作推进安排
(一)选派交流对象。请各学院根据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科等,积极推荐合适的交流对象。填写《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及江苏派出访问学者汇总表》(附件1)及《申报教师个人简历》(附件2)材料,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zk@jsnu.edu.cn。
(二)发文公布。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上海市等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20日前联合发文公布,明确对接要求,并于秋季学期正式开展交流访学工作。
联系人:周清澜,电话:0516-83656132。
附件:附件1: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及江苏派出访问学者汇总表(高等教育).xls
附件2: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.docx
人事处
2024年7月25日